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参政履职>>提案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市场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3-02-26 14:43:12 来源:宁波民建调研处 字体: 阅读次数:

    宁波的汽车驾驶人培训自1996年被正式纳入行业管理以来,逐步走向市场,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全大市有各类驾驶人培训机构近90家,而其中拥有大中型客货教练车辆驾校有 11家,大中型客货教练车36辆,其中客车26辆。近三年来,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培训量逐年上升,2010年全年的培训量仅为1000余人次,而2012年底,已经达到3700人次。
    根据目前宁波城市社会经济总体的发展趋势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递增,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出行需求的大幅增长,以及路网的不断扩建与完善,特别是宁波交通枢纽及宁波港航运地位的不断提升,宁波的交通运输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公共交通、长途客货运、旅游运输等需求将大幅增长。预计未来5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市场仍将处于增长期。但为有效降低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提升驾驶人员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公安部交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对驾驶员培训和日常管理提出了多项从严管理要求,特别是对大中型客货驾驶人培训提出了更多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进一步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从源头上加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管理,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大中型客货驾驶人培训行业管理中迫切需要关注并加以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建议。
    一、完善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依据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资质标准,健全完善“严格准入、期限经营、严格监管、依法退出”的优胜劣汰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管理部门应转变管理理念,把管理重点放在监管上,建立驾培机构资质动态检查制度,设置科学合理的检查项目,定期对驾校的资质条件进行考核,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规的驾校。管理部门应该适当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在办校规模、教学设施设备、教练场地建设、从业人员资格等条件上提出更高的标准,并对新发展和升级准入建议采用招投标办法,推行透明阳光工程。要对现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资质的驾校进行重新登记,对大中型车辆和小型车辆进行区别审查,对于不符合大中型驾驶培训资质的,要建议整改或重组,甚至依法取缔,从而进一步净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市场。
    二、科学合理规划,打造驾培行业优质品牌。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我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通过对驾培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的客观分析,按照合理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编制驾培行业发展规划。针对目前我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现状,遵循市场规律,进行资源优化整合,通过重组、改造、升级等方式,重点培育扶持一到两家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为主的驾校,逐步改变我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小、散、弱”的状况,把发展的重点从“量”的增长转移到“质”的提高上来,引导驾培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行业监管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快“科技车管”的建设,建立培训场地视频监控系统、教练车GPS定位系统、IC卡计时培训管理系统、驾培管理信息系统等为核心的驾培行业综合管理及信息共享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驾培监管。建设培训场地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大培训场地实行实时监控,通过远程信息传输,实现全程监控和动态管理。构建驾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驾校、教练车、教练员、学员四位一体的电子信息档案,组建驾培行业信息管理网。
    四、转变培训模式,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职业特点,根据职业驾驶人的要求,转变当前社会化培训模式,采取全日制集中培训的方式,实行班级化管理,在培训的内容上,增加车辆性能及基础车辆故障维修、安全驾驶、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课程;在驾驶技能的培训上,注重雨天、冰雪、湿滑路和突发情况处置等项目的培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实际道路的培训,更加强化对驾驶人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高。
    五、严格考试要求,探索科学适用评判体系。开展以电子地图考车定位跟踪系统、智能化车载考试设备、3G数据通讯系统为核心的电子自动评判系统。严格考试标准和工作要求,重点落实不低于20公里的实际道路考试,增加山区道路、隧道、涵洞等考试项目;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制成光盘存入驾驶人档案。针对我市大中型客货车考试员缺乏的现状,应该统一组织大中型客货车考试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资源库。建立考试过程抽查机制,对考试员有违规问题的,取消考试员资格,给予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驾校弄虚作假、未按照规定培训的,停止受理考试业务,报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或取消培训资格。
    六、加强队伍建设,培育驾培行业优秀人才。继续推行机构负责人培训上岗制度,加强驾培机构负责人继续教育,开展法律法规、市场经济、企业运作等方面的学习,提升依法经营、科学管理的能力。建立教练员等级评定考核制度,对已获得教练员证的实行“星级”鉴定评定,严格评定标准,并采取级别淘汰制度和晋升制度。对自学好、提高快、考取专业职称的拔尖人才,应按职称级别和施教能力给予提薪。对业务员进行基本业务和工作能力提高的培训,加强驾培企业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民建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