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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3-02-26 14:33:23 来源:宁波民建调研处 字体: 阅读次数:

    大运河(宁波段)河网密布,线路悠长,流经我市8个县(市)区,河道总长300余千米。其发达的运河经济和文化成果,是宁波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文化表征。大运河申遗项目涉及全国8个省(直辖市)35个城市,我市位列其中。我市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完成大运河(宁波段)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资源普查涉及水陆里程共计300余公里,乡镇(街道)39个,行政村(社区)215个,登录不可移动文物794处和100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推进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工作,对我市提升城市内涵和影响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宁波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成“四好”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工作涉及领域广泛,牵涉部门众多,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地相关部门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序推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国大运河与长城一样,是中华民族文化身份的象征。保护好大运河,不仅能造福当代惠及子孙,也是中国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贡献。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有利于宁波夯实城市历史文化基础,改善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工作,真正把其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申遗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
    二、突出宁波特色,进一步强化遗产保护。大运河(宁波段)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是大运河连接海上丝绸之路的唯一节点,是古代中外经济文化交融的黄金水道;自然造型,人工取道,是大运河中自然与人工双系统并存的河段。建议在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工作中,突出对宁波城市文化品格和地方特色的把握,注重运河文化与港口文化的结合。
    三、严格执行规划,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要严格执行运河保护规划,加强运河遗产本体保护力度,对有关重点区域等进行综合环境整治。建议进一步加强管理,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不在运河遗址及其保护范围内审批新的建设工程,任何建设活动不得破坏和影响运河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风貌。
    四、发挥专家作用,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工作专业性较强,建议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加强资料汇集,推进学术研究,为申遗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充分利用本地研究力量,深入拓展合作研究方式,适当聘请在国内有影响的专家参与。有关重要政策或重大项目事先征求专家或咨询机构的意见,坚持专家论证、综合考量、科学决策,探索实践遗产保护的科学规律和有效途径。
    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鼓励民众参与。建议与有关媒体开展合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普及世界遗产知识,使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深入人心。利用“文化遗产日”等活动,扩大市民参与申遗的途径,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运河保护、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浓厚意识和良好氛围。要维护民众在运河保护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适时组织拍摄大运河(宁波段)电视宣传片,举办“宁波运河文化节(宣传周)”、巡回图片展览活动等。

    (民建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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