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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3-04-24 10:24:02 来源:张明华 字体: 阅读次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而作为特殊食品的保健食品,其安全性更值得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但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措施不规范、消费者对保健品认知不成熟等原因,导致了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混乱,不但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同时也严重制约了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非法保健食品充斥市场。如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冒用保健食品标志、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未经批准擅自生产保健食品等。二是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问题严重。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的调查显示,目前保健食品的宣传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占73.5%,其中对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擅自宣传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的占31.4%。三是不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按批准配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配方投料,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四是擅自篡改保健功能范围,在包装标签上肆意扩大、添加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五是保健食品科技含量偏低。企业偏重于生产以免疫调节、抗疲劳和调节血脂功能的保健食品,造成同类产品过度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由于国家《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实施的同时废止了《食品卫生法》,使保健食品监管实质上失去了直接的法律约束。因此,在法律上完善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措施已刻不容缓,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条例》规范保健食品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监管。《条例》的出台,应该明确以下几点:一是理顺监管体制,打破保健食品管理政出多门的怪圈,以法律条文保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审批权和监管权相统一。二是建立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三是规范保健食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行为,督促企业合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和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发挥法律法规的教育作用,促进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让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失去市场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张明华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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