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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医保欺诈和违规行为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02-15 11:28:13 来源:张明华 字体: 阅读次数: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医保基金规模和保障范围的逐年扩大,流转环节越来越多,管理链条越来越长,医保基金的安全监管也越来越难。尤其是骗保行为屡屡发生,成为侵蚀基金的重要隐患。比如2007年杭州破获的一起特大倒卖药品套取基金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200万元2010年上海查处的收购医保卡非法牟利团伙案件,涉案金额近500万元。

当前医保基金在支付运行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医保反欺诈和违规还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二是“只管买单、不问价钱”的费用支付方式成为医保违规使用、欺诈犯罪的温床;三是经办机构人员短缺,素质参差不齐,信息化监管手段亟待加强;四是公众对医保违规、欺诈行为识别力不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这些问题反映出当前医保制度在就诊规范性、审核监督、结算方式等方面存在着管理漏洞,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受到了巨大考验。

为此,建议推进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加快社会保险反欺诈立法进程,采取“立法先行、改革推动、部门联合、技术监控、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多种方式,构建一个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打击的多层次立体化反医保欺诈体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努力构筑反欺诈法律框架要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医保欺诈违规行为,建议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反医保欺诈规定或办法,构筑起一个规范、系统的反欺诈法律框架。

二是加快推进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探索建立以总额预算结算管理办法为宏观调控手段,按单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构建起“医、保、患”三方互利共赢、诚信合作、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精细化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管理机制。

三是着力打造专业化经办和执法队伍整合相关专业职能部门的技术优势和监管资源,成立医保反欺诈工作委员会,定期汇总分析反欺诈情况;设立专门从事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机构,强化集中监管,并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信息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机制,以满足监督执法的现实需求。

四是建立健全立体化监控模式利用信息实时监控技术,建立预警机制。预设网上异常监管预警指标,对医院门急诊、医保费用支付、定期上传的医疗费用账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自动锁定嫌疑目标;对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次数和费用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发现情况即开展审核;对定点药店药品的进、销、存进行网上实时监管。建立网上医保欺诈备案制度和医保欺诈数据收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监控。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五是积极开展医保反欺诈宣传活动。利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警示教育,广泛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设置医保反欺诈专栏,在一些公共活动场所举办反欺诈知识普及活动,向参保者阐述医保欺诈行为的手段、特征、危害等,提高公众反欺诈识别能力。

(张明华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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