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民建宁波市委会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明确2020年度宁波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甬分领办〔2020〕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民建宁波市委会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雨
成 员:胡国鹏、林崇俊、应慈利、李贤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胡国鹏兼任。
附件:
民建宁波市委会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民建宁波市委会机关生活垃圾分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