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公告栏
“宁波民建年度人物”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8 12:30:45 来源:宁波民建 字体: 阅读次数:

 2017612日民建宁波市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一、评选宗旨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更好反映民建履职成效,展示会员风采,市委会决定从2017年起,每年评选“宁波民建年度人物”。通过评选,树立民建优秀会员典范,弘扬民建爱国、民主、建设、团结、创新、奉献的共同价值理念。通过评选,宣传先进事迹,发挥示范作用,促进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集聚正能量。

二、评选内容和要求

年度人物主要评选我市民建会员在履行职能、自身建设、本职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参评对象为全市民建会员。

参评对象必须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必须热爱民建,严格执行会的章程,带头弘扬会的优良传统;必须乐于奉献,其思想、作风和行动在广大会员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具体评选中,针对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共评10名。每个会员只能参加一个方面的评选。

1、参政议政年度人物。2名。在参政议政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所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被较多采用或产生重要影响。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

2、社会服务年度人物2名。在参加民建同心思源工程、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社会服务工作和抗震救灾等重大社会公益事件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

3、创业敬业年度人物。2名。在本职工作中取得较大建树,在所从事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知名度,爱岗敬业,创业创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4、会务工作年度人物。2名。在民建自身建设和会务工作中努力进取、大胆探索,积极参加思想宣传、理论研究、组织发展等工作,成果突出。特别是在民建基层组织建设中热心付出、无私奉献、善于创新团结带领所在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处于全市前列。

5、年度民建企业家。2名。为体现民建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展示宁波民营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众多的特点,特设年度民建企业家奖项。主要根据企业经营业绩、本年度发展情况和企业家创新精神、责任意识,以及在宁波民营企业中的代表性进行评选。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会主委、副主委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市委会主委、专职副主委和市委会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2、推荐:首先以各基层支部为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市委会进行推荐,每个支部可以推荐1-2名,也可以不推荐。

3、 初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对各支部推荐人选的初评,从中提出20名年度人物候选人。

4、投票:候选人材料在宁波民建有关宣传平台上公示宣传,接受会员评议和社会监督、开展网络投票。同时在市常委会上提交材料,由市委常委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投票评选。

5、终评: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常委会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讨论决定“宁波民建年度人物”正式名单。

四、表彰和宣传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由市委会根据评选结果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举行表彰活动。

市委会将在会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会内宣传平台和各种会外宣传媒介上,广泛报道评选活动和获奖人员先进事迹,宣传民建榜样人物,弘扬民建价值理念,向全社会展现宁波民建的精神和风采。

五、评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各级组织要高度负责地做好发动、推荐、评选、宣传等系列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评选声势和宣传氛围,让该项活动真正发挥集聚正能量作用。

2、严把标准。吃透精神,对照标准,突出基层,把真正能体现宁波民建精神、代表宁波民建形象、有影响力的突出人物评选出来,获得全体会员和社会的认可。

3、以评促建。通过评选活动提升民建履职能力和自身建设水平,激发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以先进为榜样,寻找差距,勇于超越的精神,增强会的凝聚力、向心力。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