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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9-11-05 17:26:41 来源: 字体: 阅读次数: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5年4月1~12日,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18人,代表43个地方组织的7000多名成员。这是民建成立1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国性会议。

黄炎培致开幕词。章乃器代表总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会章规定,民建“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本会的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团结、教育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坚持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

大会选举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由157名委员组成。在随后召开的一届一次中委会议上,选举48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黄炎培,副主任委员为李烛尘、章乃器、南汉宸、盛丕华、施复亮、胡厥文、胡子昂、孙起孟,秘书长由孙起孟兼任。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9年12月16日~1960年2月21日,民建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与全国工商联第三届成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同时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民建、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同志和工商界骨干分子近2000人。其中民建代表459人,代表135个地方组织的23900多名成员。

黄炎培致开幕词。陈叔通作了《全国工商业者,坚决响应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的伟大号召,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提高自觉,鼓足干劲,更好地投入增产节约运动,更好地进行政治思想改造,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章程总纲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主要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组成,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毛泽东主席所指示的六条政治标准,团结、教育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中继续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坚持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

大会选举了民建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69人,二届一次中委会议选举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为黄炎培,副主任委员为李烛尘、南汉宸、盛丕华、施复亮、胡厥文、胡子昂、孙起孟、郭棣活,秘书长为孙晓村。

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我们国家遭受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浩劫。在这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中,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经受了严峻的考验。

 

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工商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9年10月11~22日在北京同时举行。民建出席大会的代表有361人,代表着18339名成员。

大会由胡厥文致开幕词。胡子昂作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在总纲中对民建的性质作了新的阐述:“中国民主建国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民主党派,主要由工商界中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以及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所组成。”新章程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纲领,确定了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即“团结、教育、帮助成员为实现我国新时期的总任务,把我国建设成为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贡献力量,并在实践过程中改造世界观”。

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由175人组成。选举胡厥文为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子昂、许涤新、孙起孟、郭棣活、孙晓村、周士观、童少生、浦洁修、王光英、汤元炳、吴志超为副主任委员,黄凉尘为秘书长。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3年11月8~19日,民建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工商联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同时举行。出席民建四大的代表共500人,来自192个地方组织,代表着26372名成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宣读了中共中央的贺词。胡厥文致大会开幕词。胡子昂代表民建第三届中央委员会和全国工商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作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为开创民建会、工商联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共同工作报告。孙晓村代表民建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作了《团结奋斗,自强不息,开创民建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会章对民建的性质、地位作出如下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是在中国人民革命进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会的发展对象是“与本会历史上有关系或工作上有密切联系的从事工商企业工作和其他经济工作的人士以及有关人士”。新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并成立中央执行局。

大会选举了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86名,选出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57名。会议选举胡厥文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胡子昂、许涤新、孙起孟、郭棣活、孙晓村、周士观、童少生、浦洁修、汤元炳、吴志超、陈邃衡、陈铭珊、万国权、冯梯云、黄大能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为蒋达宁。

 

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8年6月16~28日,民建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69名,来自231个地方组织,代表41744名成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阎明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工商联主席荣毅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全国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以及中共中央统战部、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负责同志到会祝贺。

阎明复宣读中共中央的贺词。孙起孟代表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党职能,为实现本会现阶段的总任务而团结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会章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民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为行动指南,组织、团结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发挥从事经济工作的特长,参加国事管理,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新会章将民建的发展对象界定为“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士、有关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人士”。

大会选举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70名,候补委员30名。推选胡厥文为名誉主席。选举孙起孟为中央主席,汤元炳、吴志超、陈邃衡、陈铭珊、万国权、冯梯云、黄大能、李崇淮、白大华为副主席。任命冯克煦为秘书长。

 

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11月19~27日,民建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569名,来自254个地方组织,代表5.4万多名成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岚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倪志福、全国政协副主席谷牧和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到会祝贺。

李岚清宣读了中共中央的贺词。孙起孟代表五届中央委员会作《积极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努力开创民建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民建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必须充分发挥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规定民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定不移地、全面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提高会的组织程度和成员觉悟程度,密切联系群众,致力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规定“会的组织工作要贯彻发展与巩固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注重素质和代表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对象是:大中企业的经理、厂长和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包括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经济教学、研究人员;有关的专家学者以及与本会工作有关的财经部门的中高级人员;适当发展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士。

大会选举第六届中央委员165名、中央候补委员19名。六届一中全会选举孙起孟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陈邃衡、陈铭珊、万国权、冯梯云、黄大能、李崇淮、白大华、朱元成、冯克煦、路明、刘珩为副主席,朱元成兼秘书长。

 

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11月13~18日,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580名,来自293个地方组织,代表69452名会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温家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国务委员彭佩云、全国政协副主席吴学谦和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到会祝贺。

温家宝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贺词。成思危代表六届中央委员会作《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为实现跨世纪的历史任务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民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提高会的组织程度和会员的觉悟程度,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新章程规定“会的发展工作要贯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稳步发展的方针。”会的发展对象是:大中企业的高中级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经、金融机构的高中级人员,经济研究、教学人员,以及其他有志于民建事业的代表性人士;适当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大会选举出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85名。选举成思危为主席,冯梯云、白大华、朱元成、冯克煦、路明、刘珩、黄关从、黄孟复、朱相远、张榕明为副主席,任命陈明德为秘书长。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2年12月14~18日,民建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580人,来自326个地方组织,代表89139名成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以及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到会祝贺。

曾培炎宣读了中共中央的贺词。成思危代表七届中央委员会作《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民建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弘扬中国先进文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

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由185人组成。选举成思危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路明、刘珩、黄关从、朱相远、张榕明、陈昌智、程贻举、王少阶、马培华、陈明德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张皎为八届中央委员会秘书长。

 

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7年12月16~20日,民建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580名,来自360个地方组织,代表112698名会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奎元,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及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到会祝贺。

李长春宣读了中共中央的贺词。成思危代表八届中央委员会作了《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规定,民建“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

新章程还完善了会的基层组织的序列,将基层组织序列由支部、总支部改为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

大会选举第九届中央委员200名。选举陈昌智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张榕明、马培华、程贻举、王少阶、陈政立、张少琴、辜胜阻、宋海、李谠、周汉民为副主席,决定张皎为中央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年12月16~20日,民建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650名,来自30个省级组织,代表14万名会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陈昌智代表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坚定信念,扎实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15名中央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陈昌智任中央委员会主席,马培华、陈政立、张少琴、辜胜阻、宋海、李谠、周汉民、吴晓青、王永庆、郝明金当选副主席。孟孝忠为中央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7年12月16~20日,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650名,来自30个省级组织,代表19.3万名会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陈昌智代表十届中央委员会作《不忘合作初心,继续履职前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力量》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05名中央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会议期间举行的民建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7人组成的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郝明金当选主席,辜胜阻、张少琴、李谠、周汉民、吴晓青、高峰、陈文华、孙东生、秦博勇、李世杰当选副主席,李世杰兼任中央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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