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这一概念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新公共管理和政府再造运动在西方国家兴起,治理逐渐成为政治学、行政学和管理学等领域的热点问题,不同学派对之也有不同的解读。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做出权威的解释,并取得广泛认可,即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西方治理理论的提出,实质上是对现代社会状态的一种反映。现代社会所面临的治理问题已经和以往截然不同,它不再是对局部封闭的熟人社会的管理,而是对流动的、异质化的公共社会的治理。资源分配途径也大大改变,很多资源已经进入市场分配而非由行政组织垄断分配,社会成员对于单一组织的依赖性降低、选择性增加,也是前所未有的新环境。在世界范围内,国家不再对于“设范立制”这种事情享有垄断性的权力。诸如商业组织、体育协会,互联网巨头以及政府间组织等,这些跨国组织直接参与了各种规则的制定。伴随治理理论与实践的方兴未艾,西方社会也日趋重视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即强调政治讨论的包容性,提出任何参与主体都没有超越对方的优先性。协商所诉诸的不是政治权威,而是平等的参与以及对于公共利益的共同关注,通过协商来达成共识,形成决策的过程不是强制而是理性说服,以纠正周期性选举造成的公民政治参与冷漠问题。
我们的事业是向世界开放学习的事业,虚心学习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既是自信的表现,也是自觉的表现。我国基层社区协商民主治理的实践虽然也很早开始,但是,西方政治学在治理与协商民主方面的研究,起步却较早,我国在理论研究上还存在一定的薄弱之处,亟需借鉴西方经验,结合我国基层治理实践予以深化。
一、当前基层社区结构的特点及治理的难点
概而言之,在信息化时代,理解基层社区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应着重把握政府直接控制力弱化、公民权利意识逐渐提升、社会诉求多元化与多中心化并存等基本特点。
(一)信息化时代基层结构的特点
1、基层社会逐渐进入“陌生人”社会模式
在商品房时代,社区居民不再是某某单位家属院,不再天然来自同一共同体的“熟人社会”,社区居民之间人际关系疏松,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方面相互之间因不再处于同一利益共同体,不会尽量通过忍让避免矛盾纠纷产生,不再力图在适当的范围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得矛盾纠纷易于激化;另一方面,居民由于财力、精力等方面的原因,对于非影响切身利益的社区问题,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公共事务少有人关心,从而形成了“公地悲剧”。部分居民即使有参与意愿,也存在缺乏参与渠道及无序参与现象突出的问题。
“陌生人社会”社会结构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1)政府直接控制力弱化;(2)社会异质性特征日趋显著;(3)社会流动性增强;(4)底层社会结构呈现“碎片化”状态;(5)基层社会治理中二元规则体系的交汇与冲突;(6)公民权利观念与维权行动上升。这一系列的变化和变革是现代化过程的必然现象,与之相对应,党委政府也应主动改变之前的治理模式,妥善解决当下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2、数字化给基层的治理结构带来新影响
基层处于国家与社会二元规则结构中的接壤部位,使得其社会治理秩序的建构目标实际上要突破“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在实现有效治理与民主参与治理之间取得平衡,在自上而下改革与自下而上创新之间得到调适融合,以期促成国家与社会间的功能互补和良性互动。
伴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深入影响社会生活,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加速融合发展,基层社区形成了多元化、自由化、扁平化、破碎化的时代症候,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微粒化与再组织化、智慧化与高风险化等各种挑战也随之而至。此时,已经不再具备政府集中管理的条件。
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等技术性技能也已经融入治理本身,且已经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功用。在疫情治理、环境治理、社区治理等多方面基层治理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数字化能够为治理提供更加精确的问题来源;另一方面,数字化还能够提高治理的效能,更好地实现基层社区的治理。
(二)信息化时代基层治理的难点
对于国家的基层治理制度设计而言,要实现两个看似相互矛盾的目标:一方面,要解决上下协同的问题,既要推动国家权力的纵向到底与权力下渗,又要及时反馈基层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措施改革;另一方面,社区治理必须以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体系横向到边,实现基层自治力量的整合以应对社区结构日益分散化、碎片化为目的。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以下四个难点亟需破解:
1、公民权利意识提升导致的诉求多元化
数字化所带来的公民权利意识提升是显而易见的,通过互联网平台,一方面,公民能够较为便捷地获得法律知识,法治意识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人们通过互联网平台既有了更多表达个人意志的权益的途径,这从而也造成了社会组织的碎片化和利益的再组织化。通过各式各样的互联网平台,人们找到了同自身利益表达相一致的群体,并且通过这样的群体,可以表达自身利益。信息革命和智能互联网深入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会导致两极化结构的加剧,微粒化与再组织化会导致利益群体的重新解组,而智慧化与高风险化会导致不确定性的增加。这必然是对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治理秩序的一种巨大挑战。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作用。
2、国家主导供给强化导致的基层行政化
我国既往的城市社区治理的基本策略是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通过组织群众,建立积极分子网络,发动群众运动,开展社区互助服务和生产自救等方式,实现城市社区的基层治理。社区居民在这种治理模式中的作用仅是响应配合式的参与,看似参与度很高,实则与治理现代化的所要求的“群众有序参与治理”相距甚远。在现阶段,国家主动介入社会组织化网络的建构,使得居委会实际发展成为基层政府的下级部门,导致居委会职能越来越倾向于行政化,其负责的对象倾向于是上级街道而非居民,居委会与辖区居民关系生疏,敲不开、走不进群众门成为普遍现象,更遑论基层动员能力。居委会促进社区共治格局功能相对弱化,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的进程。
3、政府公共服务提高造成的居民巨婴化
近年来,基层党政机关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主动了解民情、搭建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成立大数据研究中心,将民意数据化、可视化,围绕“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调、效能全监督”的要求,聚焦问题、完善机制,加快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打造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
但是,我们也应反思政府是否应该“兜底”所有的公共需求?在构建服务型政府、基层减负、居委会去行政化的政策大背景下,公共服务供给边界无限的“呼声”,对本质上有限的行政资源提出了理论和实际上都不可能实现的“全能型政府”命题。政府全面响应的模式虽然表达了政府对公众需求的重视和善良的回应意愿,长期来讲或可出现因承诺过多,难以兑现,反而对满意度造成负面影响,部分市民的“巨婴式”心理,已成为新的社会问题。
4、社会共治共识失范造成的典型盆景化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意味着在党委领导下,政府、社会、企业和公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各自发挥相应的作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让基层组织和公民更具自立、自强、自爱的心理素质,更能够正确判断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独立的人格参与到社区治理之中,让社区治理体系更加体现基层民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基层社会组织受自身资金来源、能力的影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质效都有待提高;部分基层政府对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尚存在疑虑,造成了基层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之间协作信息的传递不对称、合作资源整合与利用不充分的问题,基层治理所需要的共识尚未真正形成,许多社区治理典型仅是应宣传需要而包装成的“盆景”。
二、数字化赋能基层协商民主的可能
数字化时代对基层治理而言,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通过数字化协商民主赋能社区治理,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广泛的动员群众、汲取民意,实现有效的社区治理。就挑战而言,以往的基层社区治理模式应在数字化智能时代中,做出必要的革新,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而且,这样的革新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尚未有可以提供参照的经验;就机遇而言,通过分析现有的数字化治理,已经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较为有效的治理效能。通过数字化赋能基层协商民主,能够给基层治理带来更为有效便捷治理的可能。
具体而言,数字化协商民主较以往的传统协商民主而言,协商主体的扩大、协商成本的降低、协商技术的革新、协商时空的开放、协商形式的增加、协商社会性的增强。
(一)数字化协商民主的指导思想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习近平同志一直高度重视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早在2003年,他就指出要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2006年,他又撰文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利益关系得到协调,思想情绪得以理顺,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导,社会和谐也就有了牢固的基础。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就基层治理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基层治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意见》为如何夯实基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当然,在进行数字化协商民主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社会共同体成员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的同时,也需要警惕因为信息不对称以及利益诉求的不均衡,和超常社会治理所造成的舆论压力、公共利益的失衡,这种失衡将导致最终协商的结果并不是一个较为妥善的情况出现。相关调研数据也显示,在中等收入群体成为热点事件发声的主力的同时,也要注意舆论场一些微弱、沉没的声音,及时发现回应中国4.6亿不上网人的诉求。调和鼎鼐,需要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寻找最大公约数。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开放和拓展社会组织的民主参与空间,让它们真正能够代表所属群体的利益和权利,参与到公共政策和制度的议定进程中来,从而实现自身的诉求和主张,并达致多元利益的平衡协调与社会公正。
(二)数字化协商民主的具体优势
在数字化时代,社会生活中信息的生产与流动不再局限于精英之间,而是每个具备一定信息技术能力的社会个体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和消费者,从而使得知识和信息资源有可能在社会全体成员之间自由流动,也从而使得有关社会公共问题的治理走向多主体参与和多主体协商。这也使得更多的社会主体能够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能够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信息时代多元化利益诉求在协商民主的缓冲带中相互交互、冲击、调整、改变,最终输出包容性的、和谐化的公共意志:
1、协商主体的扩大
在传统治理中,参与的主体无外乎政府、社会组织、民众等,而在数字化时代,基层治理过程中,参与的主体就变成了政府、社会组织、网民、意见领袖等。协商主体的扩大使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共同体成员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成为可能;
2、协商成本的降低
在传统的基层治理中,协商民主往往需要较高的组织成本、时间成本、交通成本、财政成本,而在数字化时代,协商民主的成本显然要较以往低得多,互联网平台以及较为自由的时间成本,。大大降低的协商成本,使得协商能够更加便捷;
3、协商技术的革新
传统信息传播渠道主要通过较为单一的官方传播渠道、非官方的传播渠道,而数字化信息传播渠道主要通过互联网、移动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渠道。协商技术的革新给协商民主带来更多的民意信息,为通过分析这些民意,使其上升为治理提供了现实根据;
4、协商时空的开放
传统的协商民主主要是在会议室、办公室等线下实体场所进行,而在数字时代的协商时空更加具有开放性,往往是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结合和移动。这样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打破了以往协商民主的时空格局限制;
5、协商形式的增加
传统协商民主主要形式是立法协商、政协协商、决策协商、民主生活会、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等形式,数字时代的协商民主以数字立法协商、数字政协、地方领导网络留言板、数字政策议程等形式进行,大大扩充了协商的渠道;
6、协商社会性的增强
在传统协商时代,协商话题的总体关注度相对较低,协商信息主要为协商参与群体所了解,而在数字化协商时代,即时反馈,即时查询,社会关注途径便捷,协商的社会性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也更高。
三、数字化赋能基层协商民主的可行路径
《意见》指出,要加强基层智慧治理工作,做好规划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为数字化赋能基层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数字化协商民主建设,需要以数字化思维、方式和手段,重构基层治理结构,重组治理资源,重塑治理功能,形成新型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新型数字化解决思路。
(一)推进政府职能改革,完善协商民主架构
1、街道的职能定位应进行适应性转变
历史经验表明,当社会生活领域的结构日益分化,社会诉求日益多样化,人们所能掌控和运用的技术手段更加具有不确定性时,基层组织应发生以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的自筹财政到转移支付的公共财政,从以经济再生产为主到以社会民生建设为主的财政支出模式的重要变迁。
街道组织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将纵向行政权力转化为横向社会权力的能力,将行政命令方式转化为协商中引导和影响方式:街道行政人员要走进社会与居委会对接,而不是仅仅将任务派下去:要赋予居委会自治的功能,在发育其自治功能的同时,使得街道服务于社区共治服务于社会自治能力的成长,最终使居委会自治能够接上社区的共治。
2、社区的组织架构应进行机构性变革
拥有高度信任关系的网络将有助于降低成员间的沟通与监督成本,不必再依赖高层级的权力结构介入或透过正式制度来化解集体行动的困境。这一新区域主义的观点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协商民主机制的构建也有一定的借鉴之处。
中国共产党向来注重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很多地方出台了社区党建文件,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如意图通过在职党员“双报到”、退休党员干部社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治理重心的下移、治理资源的整合,党组织和党员担负起社区公约秩序倡导者、维护者职责,但这一机制如何运转还需配套措施,如果网络组织中的行动者无法再次获得从网络中所带来的利益,该网络关系最终将会瓦解。
(二)重视社区共识培育机制,创新共同价值建设方式
1、通过数字化手段引导公共利益议题
社区共同体的建立必然要求社区成员之间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及价值体系。一般认为,共同利益分两种,即分配性利益和维持性利益。分配性利益通过利益分配来不断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而维持性利益则通过焦点事件(譬如纠纷、冲突) 证明自己的存在。对于新型社区居民而言,共同利益并不是一个天然的存在,维持性利益在多数时候都处于蛰伏状态。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深刻地改变社区成员在社区日常生活中的联结机制和行动方式,超越血缘与业缘关系的弱关系将成为重组跨社区生活的重要纽带,政府相关部门应重点学习如何策略性引导和培育社区居民自主提出公共议题的能力,使协商民主成为常态化。
2、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社区价值塑造
新型社区要把社区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建构的核心内容,在陌生人系统中培育互助精神,让居民们在公民精神中加进了共同体意识。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让基层组织和公民更具自立、自强、自爱的心理素质,更能够正确判断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独立的人格参与到社区治理之中,让社区治理体系更加体现基层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宁波等地通过微志愿、“美德银行”等APP,做好事、换积分、得实惠,开启社区善治新模式,完善、培育小区文明风尚的实践载体,引导居民强化文明意识、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三)增强联动机制工作实效,构建全周期生态链闭环
1、数字化手段赋能职能部门末端执行力
现实生活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小区内日常矛盾纠纷时往往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覆盖不足)、职能交叉重叠、执法力量不足、处置程序漫长等问题。相关部门在处理违章搭建、停车、养犬等纠纷时,经常发生相互推诿的现象,从而使问题无法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执法进小区”成为屡屡见诸报端的“新闻”。
建议将“街道吹哨、部门报道”机制进一步数字化,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解决基层治理中的权力配置问题,贯彻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的理念,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各相关部门的解纷能力。制定各部门矛盾纠纷化解考核细则,将之作为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权限,推进基层执法力量整合,着力解决属地“看得见、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看不见”以及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以公共问题解决力强化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权威性。
2、数字化手段提升基层治理闭环生命力
任何治理主体都要涉及行政能力及提供能力、协调能力、监管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在信息、权威、财政、组织等政策工具运营方面都需要进行创新。在数字化基层协商民主治理体系中,政府可以把一部分国家权力让渡给社会组织,通过积极地介入社会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并且使其公共性不断增强,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基层治理体系可以以疫情防控常态化为契机,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推广统一的城市全信息数字化平台,打通城市范围与社区范围之间的信息数据交流,加强物业治理领域信息共享,加强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运用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