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参政履职>>建言献策
关于扎实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关建议
发布时间:2023-08-09 10:48:16 来源: 字体: 阅读次数:

数字化转型是企业发展“提质、增效、降本”的必然选择。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尤其是传统行业“专精特新”企业的数字化,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数字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以及我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高水平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数字变革高地”会议精神,也是我省《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作为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的要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创新力,切实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巩固我省制造业竞争优势,把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

一、“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问题

一是数字化认知度不足。数字化转型往往是一把手工程,企业家对数字化转型的认知至关重要。一方面,部分“专精特新”企业家对数字化的认知还停留在信息化阶段,认为是简单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对数字化转型意义认识不充分,认为数字化投入成本较高,经济效益实现慢,担心员工不适应,导致业务不稳定,未能从战略层面统筹谋划。

二是数据深度运用不够。数字化核心要素是数据,一方面企业缺少数字化管理分析人才来深化数据的有效应用,目前主要是对基础数据的抓取以及办公、财务或人力资源管理等初级运用,核心生产经营环节、决策支撑等数字应用程度不高。另一方面,缺少相应的核心数字技术基础,企业数据采集率低,数据深度开发利用能力低,产业链协同发展难度大,进而阻碍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是数字化专业人才缺乏。既熟悉企业应用场景又有开发研究能力的高层次研发设计人才紧缺,人才的“关键小事”如教育、配套设施等问题,政策解决力度有限,影响“引育用留”。企业管理人员缺乏数据敏感性,未能对数据实施有效管理和运用,数字技术人才培育欠缺,数字化平台搭建、设备操作和维护的数字技术人员不足。

二、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相关建议

(一)强化数字化转型深度认知。一是积极搭建学习沟通平台。与知名高校、行业专家、龙头企业合作,举办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研修班,对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和跟踪培训,加大对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字化指导,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诊断交流,提升企业家数字化转型意识,培养和锤炼一批优秀的数字化企业家及管理技术人才。二是强化行业标杆企业示范引领。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到行业代表性的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调研,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数字化转型提供成功模板和示范引领。组织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联合打造一批可用性强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案例,增强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三是提高政府人员的数字化认知。有些政府人员对数字化也存在一些误解,盲目推动数字化会给企业增加负担。政府部门要加强自身数字化学习,定期开展研讨提升人员数字化认知水平,提高数字化转型服务意识,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地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产业大脑”打造升级,完善新兴数字技术、数字人才相关体制机制,增强数字化转型支撑能力,稳步推进“专精特新”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二)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一是培育引进高端数字化创新平台。完善产业发展生态,加速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引进数字化技术领域顶尖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孵化出一批成长性较好的数字化技术苗子企业和一批数字化领域新技术。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培育自身研发团队。二是强化数字化服务商赋能。通过培育引进一批专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对接“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提供专业的“一企一案”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数据发展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互联,增强企业之间数据共享交换。探索新型服务管理模式,鼓励服务商全程参与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过程,设立预警机制,有效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转型风险。三是丰富数字化人才培育引进渠道。打通“专精特新”企业数字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区设立“专精特新人才飞地”,为更多科研平台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取独立招收博士后等顶尖人才的资格。注重培育数字化管理技术人才,政府部门联合本地高校、知名企业及专业服务商,对“专精特新”企业中基层员工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数据分析管理能力和先进数字技术运用能力。同时,加强本地高水平职业技术学院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推动数字化职业技能人才的培育。

(三)强化政策支持精准度。一是发挥保险在数字化转型中的保障作用。在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试点,支持保险公司针对性地推出“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保险产品供给,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流程的各类风险保障产品,减轻企业顾虑。有专业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参与的,可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形成合力确保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是有效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针对数字化转型涉及的硬件、软件、网络等费用参照研发费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设立“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补助,按地区、行业、领域、数字化程度等进行区分,更加精准科学地确定补助额度和比例,避免补助不到位现象。对“专精特新”数字化转型典型企业进行奖励表彰,并在评奖评优方面予以倾斜。设置专项经费支持企业组建内部数字化专业团队,对数字化人才在评奖评优评职称等方面予以倾斜。三是加大对数字化转型支撑主体的扶持力度。根据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的企业数量、转型效果等给予数字化服务商专项补贴,激发其为企业出谋划策的积极性。对数字技术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等高端创新机构,制定专项科研补助扶持及税收优惠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